常見問題
依問題分類查找解答。如需進一步協助,請與服務窗口聯繫。
計畫申請哪些單位可以提出培訓計畫申請?
依第三波申請須知,申請單位須為設立於中華民國境內登記有案之財團/社團法人或大專校院,並符合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、信用及納稅證明等資格。申請應由單一培訓單位提出,可視培訓需要結合合作培訓單位。
完整條件與應備文件請參閱本梯次申請須知。
服務窗口:AI新秀計畫服務窗口
(03)5912993、(02)27016565#222itp_service@itri.org.tw
學員資格培訓學員有哪些基本資格?
依第三波申請須知,學員於培訓階段須為副學士以上之非在職者,不得為全職在職勞工、自營作業者或公司、行(商)號負責人。每名學員限參與AI新秀計畫一次,退訓者亦屬已參訓;培訓補助期間不得同時接受其他政府相關人才培訓補助。
實際招生與資格審核請洽各專班培訓單位。
服務窗口:AI新秀計畫服務窗口
(03)5912993、(02)27016565#222itp_service@itri.org.tw
文件使用如何取得適用的申請文件?
文件下載頁可依年度梯次與分類查找申請文件,並提供最新檔案及更新日期。請先確認文件適用的年度梯次,再下載使用。
服務窗口:AI新秀計畫服務窗口
(03)5912993、(02)27016565#222itp_service@itri.org.tw
需要進一步協助?
服務窗口可協助您確認計畫與申請資訊。